全电发票单轨制切换通知全电发票单轨制切换通知
税务数字化升级 | 2024年8月28日起执行
尊敬的客户及合作伙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数字化电子增值税发票(全电发票)全面推行的统一部署,我公司被安排在8月底完成单轨制切换。自2024年8月28日起,我公司将由原先“税控纸质发票+全电发票双轨并行”模式,全面转换为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届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切换后,我司向您开具的票据将统一为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税率保持不变,仍为13%。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影响贵单位的进项税额抵扣、财务核算及日常使用,敬请各位客户放心接纳。
发票类型
电子专票 + 电子普票
适用税率
13% (维持不变)
法律效力
与纸质发票完全相同
抵扣 & 使用
全国通行 · 无任何影响
为保障您的业务平稳过渡,我司将通过电子税务局、邮件及客户系统推送电子发票,您可随时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根据财税规定,电子专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完全一致,可作为合法会计凭证入账。
如贵司原有流程偏重纸质发票,请提前调整内部报销及归档方式。此次升级响应国家“以数治税”及绿色环保战略,将极大提升发票交付效率、降低邮寄成本与遗失风险。我们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全电发票 · 低碳高效
实时查验 | 智能归档 | 防伪可靠
* 电子发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数字账户下载查验,与纸质发票效力一致。
感谢理解 接受电子发票 数字化协同
一如既往,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
通知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我司财务中心或客户经理,我们将竭诚协助您完成电子发票的接收与查验。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的信任与合作!
顺颂商祺,
公司财税数字化中心 · 全电发票单轨制专项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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